(通讯员 罗海迪 李青霞)“周某甲、周某乙,有了这次教训,以后可要学法懂法、遵纪守法,不能再干到汉江捕鱼这样的糊涂事了!”在检察听证会上,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语重心长地说道。
6月10日,钟祥市检察院来到磷矿镇就一起非法捕捞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周中浩、磷矿镇人大专职副主任许东红等人受邀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部分村民代表共计10余人参加活动,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保华主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构成、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刑事法律政策等方面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和拟作相对不起诉的主要依据和理由,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介绍了案件侦办情况。
之后,进入休会程序,由听证员单独就听证事项进行讨论。复会后,听证员及村民代表等人对该案处理情况发表意见。
“周某甲、周某乙捕鱼是为自家食用,主观恶性较小,渔获物数量价值都较低,对渔业资源、生态环境损害也较轻,情节轻微,且二人认罪认罚,已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检察机关适用法律准确,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同意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
听证会结束后,为了让“长江大保护”战略和“汉江十年禁渔”政策更加深入人心,检察官以此案为例现场向大家进行了生动的普法,向村民们详细介绍了禁渔期、禁渔区等相关政策以及法律法规。
“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不仅会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我们这些居住在汉江边上村民,更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以身试法。”大家在听完检察官的普法后感触颇多。
村民代表也纷纷表示,这次公开听证走进田间地头,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坚持公开公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担当作为,同时还用接地气的普法形式,让法律走到村民家门口、走进群众心里面,真正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