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细”字上下功夫,健全机制规范监督流程
从细节入手,持续完善机制建设,实现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一是明确监督范围。制定工作细则,明确人民监督员参与活动范围。做实“应当”监督规定动作,严格按照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做好“可以”监督案件动作,选取代表性案件开展监督工作。二是规范监督流程。探索形成公开听证“阅、听、问、议、释”五步法,即有人民监督员“阅”看案卷材料,“听”取案件承办人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说明,“问”询承办人和当事人关键问题,“议”评案件并发表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联同检察官向当事人阐“释”法说理。今年以来,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32件,化解办案中的矛盾问题18个。三是落实监督留痕与反馈机制。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收集、研判、采纳、反馈、报告全流程跟踪督办。与人民监督员面对面沟通,深入了解意见建议提出的动因,并对监督意见进行梳理归类、分析研判,如对个案处理有不同意见的及时反馈业务部门,并督促做好答复处理。
在“深”字上下功夫,增强合力实现提质增效
着力提高干警思想认识,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能力,实现人民监督员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加强部门协同提升监督质效。形成由检察长领导、分管领导牵头落实、牵头部门组织实施、业务部门配合协作的工作架构,制定专人负责工作落办,明确相关部门及检察官在处理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的过程中所承担的相应责任和具体要求。二是加强协作提升监督合力。建立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走访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对接沟通联络,听取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推动工作合力。今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3次,研究解决问题7个。三是加强宣传推介提升社会影响力。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多媒体平台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新变化、履职成效,扩大人民监督员工作公众知晓度,获得群众对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在“实”字上下功夫,拓展工作广度务实开展监督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在与检察业务同向发展的过程中,将人民监督员工作做实做透。一是服务工作大局。紧扣人民群众关切、党委政府关注及检察重点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发挥人民监督员的正面宣传、积极辐射作用。如,在办理一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时,该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整改“回头看”,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整改效果评价和群众释法说理,实现司法办案与接受监督的有机统一。二是引导息诉罢访。利用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等活动的契机,以第三人立场谈感受,向申诉人、当事人作补充、提建议,化解申诉人、当事人抵触心理,助力社会矛盾解决。三是探索扩大参与范围。积极开拓新途径,尝试在多种案件、不同程序中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将案件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刑事案件立案监督等工作中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办案环节的全过程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督察活动,实现内外合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