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之间相互协作配合,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新洲区检察院邀请区公安分局在区检察院召开检警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议。新洲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刘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蔡曦,副局长兼交通大队大队长姚刚,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吴延及法制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玉梅,副检察长余汉泉、沈秋生,检委会专职委员林宇、袁祝发及第一、二、三检察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双方对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看守所隔离区在押人员提讯、远程视频提讯、“两法衔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材料的移送和处理等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开展了深入的交流探讨,并提出了解决办法。会议还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对《意见》中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机制完善及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工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交流、并就如何规范开展监督工作、保障监督效果、加强内外监督衔接、健全完善配合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会议明确了双方的工作职能与责任分工,确定在区公安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玉梅
顾玉梅检察长指出,公检联席会议的召开有助于发现问题、交流经验、加强协作,要把联席会议的召开作为常态化机制确定下来,公检双方要通过这个沟通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机制,增进相互理解与配合,消除分歧,凝聚共识,畅通办案流程,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刘辉强调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互相帮助、互相支持,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以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契机,建立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共同提升办案质效。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刘辉
会后,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袁祝发及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走访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就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安排与区公安分局进行了进一步的协商与研究,为统一挂牌做好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