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洧洧)近日,兴山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兴山县检察院关于市场主体司法案件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兴山县检察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先后开展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主动履职、靶向发力,全力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该院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打击犯罪,全年办理各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案件6件19人,从严从快打击了一批结伙盗窃郑万高铁建设物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犯罪分子,为县域重点项目推进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充分运用不捕权、不诉权,为民营企业“活下来”“留得住”“发展好”贡献检察担当,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企业经营者和关键岗位人员慎重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共办理涉市场主体犯罪案件10件16人,均严格落实了“一案一研判”工作要求,对办理的所有涉市场主体案件中民营企业家、关键岗位人员逐人开展社会调查,对拟不捕、不诉案件均做到了“应听证尽听证”。结合“双千”服务,建立院领导联系企业机制,4名班子成员定点联系春山晓月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嘉德普安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县内企业,帮助企业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助解决停车位建设、税费减免申报等工作,用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
会议充分肯定了兴山县检察院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工作,并要求要积极运用新发展理念提升思想站位、工作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耕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这一长期命题,切实在服务县委“六争创、六中心”等工作部署上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体现出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