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逸菲)“多亏了检察官,我们的农田才能重新种出庄稼,不然以后的收成就没有着落了。”近日,钟祥市东桥镇金店村村民对前来开展“回头看”的检察官连声感谢。
2021年3月初,钟祥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东桥镇金店村有大片农田被占用,堆放了大量土石方及石料粉碎加工设备,道路施工现场尘土飞扬,原本应该生机勃勃的田园风光被蒙上了一层阴影。
该院第四检察部通过实地勘查、走访当地乡镇政府、涉案土地所在村委会及相关单位调查了解到,该土地临近347国道,该路段由某公司承建,2019年6月,该公司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在未向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与钟祥市东桥镇金店村村民签订为期两年的临时用地合同,租用该村村民土地面积38亩,其中基本农田18.25亩,用于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土方石堆放及石料粉碎加工场地。
该公司在没有对农田表土做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将土石方及机器设备堆放在耕作层,严重损毁基本农田耕作层,影响了农作物正常生长环境,损害农业土地资源,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签合同时我们也不知道会对农田造成这么大的伤害,现在土层都没有了,以后还怎么种粮食啊。”面对检察官的询问,金店村被租地村民担忧地说。
为及时恢复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资源,保证农户当季耕种,钟祥市检察院于2021年3月3日向东桥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全面履行土地监管职能,尽快对被破坏的耕地进行恢复。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均高度重视,按期作出书面回复,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恢复耕地。东桥镇人民政府迅速牵头成立了复垦复绿工作专班,涉事公司项目部、派出所、金店村委等单位作为成员具体负责该处复垦复绿工作协调,并跟踪督办,保障该项工作迅速推进。在各方协调下,该公司项目部最终与金店村委会签订了复垦复绿协议书,出资30万元委托金店村委会对被损毁的耕地进行恢复建设。
在东桥镇政府的组织下,复垦复绿工作有序开展,该院检察官多次到现场跟进监督,2021年5月末,被破坏的18余亩耕地基本恢复,达到了农作物生长环境要求,农户赶上了夏季耕种,原先的树林、鱼塘也悉数恢复,被占用的土地重新燃起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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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该院承办检察官再次来到被租地,呈现在眼前的已是截然不同的一番景象,晚稻已被农户收起,农田里金黄的秸秆预示着下一个丰收的季节,鱼塘里的鱼儿在蓝天的倒影里悠游自在,小狗在树林中追逐嬉戏。
本案中,施工单位在未向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征用耕地,耕地资源由此遭到破坏,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钟祥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助力耕地复垦,为国家和农民挽回损失,将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着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