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中,检察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继承以及涉及“三农”等问题。
“如何在民间借贷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民法典中对于借款合同给予了详细的指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借条书写的内容通常都不完整,完整的借条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借款人、出借人、借款用途、借款时间、利息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2022年5月LPR利率为3.7%)、逾期约定、担保等……”
“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也是婚姻家庭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回应离婚率走高的社会现实,增加了协议离婚时的冷静期制度……”
“民法典新增了两种立遗嘱方式和‘宽恕’制度,还增加了有效继承人的范围……”
“民法典对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范围、使用,以及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宅基地使用权等问题均作出了具体规定……”
宣讲结束后,干警现场向村民发放宣传手册,并接受法律咨询,面对面为群众进行普法。
“请问我在多年前借给别人的钱现在还没要回来,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你的借条内容写明了还款期限,在还款期限届满后超过了三年或者债权人没有及时行使催促还款义务等因素形成的诉讼时效已过的情形,通常在民事诉讼中将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检察官你好,请问我和我妻子没有办理结婚证但实际一起共同生活多年并生育子女,现在感情不和,若再结婚会构成重婚么?”
“你所说的这种情形属于‘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双方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但你的情况是发生在1994年之后,所以你们是非法同居关系,因此不受法律保护。”
……
随着活动的逐步开展,群众的法律热情越来越高涨。
“感谢你们来宣传,听了你们的讲解才知道,民法典真正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啊!”村民纷纷表示收获很大,期待检察官带来更多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对于扩大民法典的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知晓度,帮助村民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起到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蕲春县检察院将把普法宣传寓于检察监督实践,不折不扣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厚植法治根基,以高质量普法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