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蔡宣)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11月5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武汉和瑞士日内瓦同步开幕。
在武汉湿地版图上,坐拥4大重要湿地资源、河湖密织的蔡甸尤其耀眼。蔡甸的天然湿地面积达146平方千米,数量、面积和湿地保护率均位居全市之首。其中地处蔡甸的沉湖湿地作为武汉唯一“国际重要湿地”更是成为此次湿地大会的参观考察点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
湿地保护属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之一。一直以来,蔡甸区检察院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当好生态环境守护人,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协同蔡甸区河湖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问题,统筹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从法治角度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解决河湖治理难题。与蔡甸区林业部门加强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通过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方式,开展生态修复、打击违法犯罪,加强森林、湿地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
蔡甸区检察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普及湿地生态功能科学知识,加强与湿地保护相关责任单位之间的协作,形成保护合力,强化湿地保护中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衔接,共同推进湿地保护与管理,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湿地保护中的积极作用,找准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谱写湿地保护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