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你们不仅让坏人受到了惩罚,保护了我的家人,还送来了救助金和过年生活物资,太感谢你们了!”被害人张某某的亲属接过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说。
2月9日,枣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俊、未成年检察办案组和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将2.6万元司法救助金及米、面、油等春节慰问品送至被害人张某某家中。
张某某是枣阳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官张红霞迅速提前介入,了解到张某某家境贫困,父亲常年在外务工,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随后,枣阳市检察院迅速启动“控申+未检”联合救助机制,通过一站式办案机制,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推动案件快侦快结,适时开展了法律援助、心理疏导、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减少和缓解对被害人心理伤痕。
同时,枣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走访被害人所在枣阳市扶贫办、乡镇政府、村委会、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调查了解被害人家庭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该院检察长贾俊在了解张某某家庭贫困状况后,就救助事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及时与乡镇政府、学校联系沟通,向枣阳市政法委报告,迅速解决了2.6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加大了对贫困户开展联合救助的帮扶力度。
2019年以来,枣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与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联合建立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家庭情况调查、公开听证、联合帮教、救助回访为内容的“控申+未检”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机制建立以来,该院先后办理了司法救助案件16件,其中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1件。通过加大对未成年经济困难家庭的司法救助力度,在经济上和生活上给予进一步的关怀,帮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让更多贫困户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