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生活情况、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合理评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效果,南漳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干警来到申请人家中对一起经过公开听证的司法救助案件开展了案后回访工作。
该司法救助案件的受害人因受到伤害造成精神失常,需要持续进行治疗,且家人需要陪伴照顾,家中生活困难。南漳县检察院在受理其救助申请后,及时审查核实并提出了救助意见。同时为了促进公平公正,提高办案透明度,经申请人同意,邀请了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就该案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参与人员的评议意见对申请人进行了司法救助。该案是南漳县检察院首次在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中引入公开听证机制,效果良好。
2020年12月,案件承办检察官何权接到申请人父亲打来的电话,他激动地告诉检察官救助款已经收到了。
1月19日下午,院领导带队携米油等慰问物品实地回访了小圆一家,了解询问存在的实际困难,以及申请人对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公开听证人民评议员的评议意见,并就下一步的多元化救助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感谢检察官,这笔救助款及时缓解了我们家庭的困难,生活好很多了!”
“现在家里有没有稳定的收入?我看着院子里养了些鸡,可以发展一下养殖业。”
“家里商量着,拿部分救助款出来买猪,发展养殖业,养得好的话,一年可以增加不少收入。”
“家里还有没有田?田也不要荒着了。”
“有的,不多,都还种着,够自家吃……”
小圆父亲笑呵呵地说着对未来生活的规划,院领导蔡德军和承办检察官何权也帮着提建议、想方法。
“第一次见到小圆父亲时,他满脸愁容,眼中仿佛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现在看到笑得见牙不见眼的他,大家都很欣慰,我也体会到了检察工作的使命感和成就感。”
返程路上,入职不到半年的检察干警汪静感叹到。
此次活动是南漳县检察院近年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南漳县检察院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并为救助案件建立“回访档案”,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和被救助人跟踪回访,在做好物质救助的基础上延伸至心理、精神、学习等方面的帮助和鼓励,让被救助人切实体会到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