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全琦)高墙内的公平正义是社会关注热点,回应人民群众呼声,把检察监督“晒”在阳光下,让司法公正真正“看得见”。6月17日上午,沙洋地区检察院对沙洋某监狱服刑人员万某减刑案拟作出不予减刑的检察意见,邀请省、县人大代表、政协常委、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监狱分管监狱长、刑罚执行科科长等相关负责人出席听证。沙洋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案件承办检察官王荣华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王荣华介绍了案件情况、审查意见,详细阐述了万某因多次违反监规,不足以认定其“确有悔改表现”,拟建议不予减刑的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监狱民警代为宣读了案件当事人万某的情况说明。
“根据材料显示,本次减刑含有2019年8月的表扬,我想问一下该服刑人员减刑的考核期具体的时间段?”听证员围绕本案在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就具体问题分别进行了说明。
“服刑人员万某在本次减刑考核期内,违纪违规一共有6次,共54分,达不到认真遵守监规纪律的要求。如果说偶尔违纪还可以接受,但是经常的违纪扣分且存在未完成劳动任务的情形,说明没有完全接受干部的教育。”汉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春雷代表听证员发表意见。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本次不予减刑的建议。
监狱分管领导表示,监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地方,急需像本次听证会一样的机会接受社会的监督,各位听证员的意见非常宝贵,也具有启发意义,同时将以本次听证会为契机,听取人民群众的心声,转变执法理念,切实提升执法水平。
在会议总结中,王荣华副检察长指出,会后,将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充分考虑听证员的评议意见,对万某减刑案作出处理意见。他强调,开展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泛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方式实现,有利于刑罚变更执行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沙洋地区检察院将检察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做到应听尽听。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提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办案中感受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