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蕲春县法院审委会组织学习了《实施办法》,各审委会委员就《实施办法》发表意见。会议通过该《实施办法》并形成决议。
彭丽红检察长表示,县检察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实施办法》执行: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检法会签《实施办法》,展现了两家共同的政治责任、司法担当和法治素养。县检察院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三个自觉”,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与县法院的配合制约,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推动我县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贡献力量。二是要加强沟通协作,力促双赢多赢共赢。坚持求同存异,加强与县法院沟通协作,努力消除分歧,推动解决平时工作中双方沟通衔接不畅的问题,实现良性互动,从凝聚共识迈向共赢。三是严实纪律作风,规范文明执法。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严格遵照执行,着力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认真倾听了解法院对检察监督的意见,切实改进办案中存在的不足,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促进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王松林院长表示,法检两家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虽然两家分工不同,但工作的出发点和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县法院将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与县检察院加强协作,为检察机关履职提供支持,对各项检察监督意见积极配合,及时改进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督落到实处,切实把《实施办法》执行好,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