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至5月30日期间,在市、县两级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很荣幸地参加了全省行政检察实训班。为期两周的实训虽然短暂忙碌,却让我感悟深刻。
初来乍到 百感交集
虽然从事行政检察工作已达八年之久,但这还是我第一次来到省检察院。非常感谢省检察院精心组织的这次实训,市县两级院领导给我这个宝贵的机会,让我能够进一步开拓视野,提升自己。在感恩之余,更多的是一份担忧,因为自大学时,行政检察就是我的短板,内心一直信奉人人平等的观念,对于这种官民之间不平等的关系,总有一些排斥,所以行政法怎么也学不好。这个原因说出来似有些许滑稽,但是总也过不了自己的这一关,后因工作原因,接触了行政检察,了解了一些基础内容,但是办理的案件基本上都是依职权监督的案件,典型性不够,监督违法情形也大都为程序性监督事项,裁判结果监督的案件更是一件未曾办理过,很怕自己能力不足水平太差,辜负了领导们对我的信任,拖累了我们襄阳检察的后腿,浪费了这么宝贵的名额。因此,这次培训我也将行政法相关学习资料一并带过去,方便自己随时充电,为实训尽可能多的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在第一天实训班动员会上,省院七部王磊主任对大家给予厚望,介绍了本次实训的目的、意义,强调各位学员要加强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一是报告撰写能力;二是案例编写能力;三是经验总结能力;四是问题研究能力;五是学习积累能力。我也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次的实训机会,努力向王磊主任的要求看齐!
逐步适应 渐入佳境
我们学员在汇报案件时,省院的每一位领导尤其注重对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争议化解工作,也让我进一步感受到省院并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将最高检对行政检察监督的要求落实到位,严格做到“一案三查”。针对我协助办理的“代征地”案件,由于申请人在本案之外就土地征用方面还曾诉过多个行政机关,因此省院王磊主任提出要进一步联系申请人,弄清他的实质诉求,以便更好地开展争议化解工作,真正将“解民忧”、“暖民心”作为行政检察的出发点。在实训中,省院各位主任对我们学员提出的每一个疑问都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零距离”接触、“面对面”解惑,认真倾听基层检察干警的心声,让我们每位学员的内心都深受触动。
那几天,和小伙伴们交流了一下,大家基本上都是忙到晚上十二点后才入睡,虽然很累,但是能有机会站在省院的角度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的案件,聆听省院各位领导对每一案件的真知灼见,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大家一起认真、努力的学习经历真的是颇为珍贵。
正视差距 弥补不足
古人云“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实训结束后,我回顾工作过程,在省院领导的身上,我看到了他们高瞻远瞩、虑无不周的优点;在两位组长的身上,我看到了他们敏而好学、言简意赅的长处;在其他11位学员的身上,我看到了他们谦虚谨慎、坚韧不拔的特质。对照自身存在的考虑问题不周全、基础功底不扎实、研究问题不透彻的问题,我将以他们作为我学习的榜样,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进一步提升自己、完善自我。具体而言,从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最高检反复强调,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我们每一项检察业务都必须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下开展,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落实到具体案件中,在办理每一个小案时都要努力往当前的时代热点靠拢,尤其注重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生民利、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等领域案件,坚持小案精办,彰显检察工作服务社会大局的理念。
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实训中有一个细节让我印象深刻,我们又美又飒的杜组长时不时的在翻阅一本厚书,远看书本明显被人经常翻阅,已经有些发旧了,近看那是复习法考的讲义,上面做满了记号,不由对她心生钦佩。优秀的人之所有优秀,是因为他们始终保持空杯心态,不断学习才是保持优秀的本质因素。想做好业务工作,必须在理论方面持之以恒的学习,并将学习与实践达到高度融合,这也是对自己今后工作的目标定位。
三是办案追求极致。这次实训,我看到有的学员为了将一个观点摸清弄透,通过各种途径查找资料,详细全面程度令人心悦诚服;也有的学员办案经历丰富,在争议化解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明显更加贴合实际……他们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求极致的工作态度感染了我,也激励着我只有以“求极致”的高标准和严要求,才能在业务办案中做到极致,在能力提升上达到极致,真正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司法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