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至6月,监利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6月,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39人,不捕96人。共决定起诉各类被告人360人,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不起诉)226人。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62人,其次是盗窃罪40人、开设赌场罪38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7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5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同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370件538人,其中提出量刑建议303人,法院采纳298人;量刑建议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94人,法院采纳290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情况。同期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42件,其中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监督撤案20件。
2.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对逮捕、起诉环节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9件次,已纠正59件次。
3.刑事抗诉。按二审程序提出抗诉3件。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件,审判机关已纠正14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2件,已纠正12件;对监外执行活动和社区矫正活动违法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5件,已纠正15件;监督有关机关办理收监执行案件1人,其中撤销缓刑1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件,已纠正4件。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共受理3件;同期,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5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行政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共受理5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6月,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6件、资源保护领域8件、食品安全领域33件、其他领域3件;同期,监利市人民检察院共开展诉前程序18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6月,不批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5人,决定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8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人,决定起诉13人。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共对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开展亲职教育、公益劳动、团建活动等各种有益于教育挽救、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各种帮教活动226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88人。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6月,共受理各类信访32件,其中重复信访 1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0件,提起救助20件,同期,发放救助8人。
六、重点及专项检察工作情况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
1月1日至6月30日,共受理各类涉营商案件141件,其中刑事检察业务共受理审查逮捕5件7人,批准和决定逮捕3件4人,不批准逮捕2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件15人,决定起诉3件4人,不起诉1件1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共受理涉营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受理3件;涉营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受理7件;
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共受理涉营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5件,立案37件(含上期未结)。
对涉营商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共计8件,开展流程监控40件;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涉营商案件办理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