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相岩)今年3月,江岸区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充分发挥该机制的作用、助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江岸区检察院从7月开始在全区启动临街洗车行业监管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对辖区各街道进行走访调查,并推动各方着力解决居民长期反映的汽车服务商户污水随意排放、占道经营等扰民行为的问题。
8月,该院对涉案区域对应街道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立案并有针对性地发出了检察建议。
9月21日,江岸区检察院召开临街洗车行业监管公益诉讼磋商会和听证会,邀请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和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充分研究职能部门对街道综合执法予以指导和帮助的方案。
磋商会上,各职能部门代表肯定了该院的前期工作,表示下一步将从对各街道加强指导帮助、建立联动机制、推广典型做法等多个角度推进洗车行业有序发展。
区水务局代表表示:“我们将按照法律和行政事权有关规定,从法律依据、技术支持等方面加强对街道执法的指导与帮助。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在办理排污证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准入门槛;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在执法工作中多与街道沟通交流;三是考虑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下,对不同程度违法行为做出相应的具体处理办法。”
区生态环境分局代表表示:“我们将履行对本区生态环境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做好对各街道汽车服务商户临街洗车行为的规范管理。”
区城管局代表表示:“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各单位形成合力。本区洗车行业长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分商户未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二是普遍存在占道经营情况;三是没有办理排污许可证,污水直排。我们将结合区检察院在办案中的情况,从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的角度,找出几个典型案例,将典型做法推广,助力街道执法工作。”
该系列案件承办检察官从司法办案的视角解读了赋权街道的现有规定,他指出:“赋权不是免除监管责任,职能部门仍然应当从技术与法律法规解读等方面对街道予以指导和帮助,希望职能部门与各街道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临街洗车行业有序发展,在临街洗车行业环境治理上建立出典型案例作为全区的示范。在执法过程中,并不是一味地处罚,不能搞“一刀切”。执法要依据制度,还要有温度,结合洗车商户实际情况来做出相应的处理,在优化营商环境与行业执法上找到平衡点。”
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从技术标准切入,与职能部门代表们深入探讨了洗车行业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后续工作的突破口。
对于本案拟通过磋商推动监管的做法,人民监督员表示:“我们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原行政单位执法职责赋权街道后并不免除其监管职责的观点。同时,我们希望职能部门能从法律规定和技术标准等方面对街道执法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
本次听证会听证员一致认同检察机关提出的磋商建议,由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管局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履行对本区商户临街洗车可能污染环境情形的监管职责。
下一步,江岸区检察院将联合职能部门对占道洗车执法工作现场验收,届时将邀请人民监督员见证,为守护公益不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