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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创新式应用”服务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字号:      时间:2022-04-26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充分研究,认真部署,积极落实,通过“创新式应用”形成了一套港院特有的解决方案,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自2022年3月1日规定正式实施以来,港院已采用此解决方案录制视频82个,画面清晰流畅,存储安全可靠。

        在同录技术方案制定初期,该院技术人员将各地先行先试形成的多类方案进行了充分比较,发现均各有不足,或价格昂贵,或携带不便,或难以达到相关技术规范指标要求,不能很好的满足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这一特定场景需求。为达到较好的录制效果,技术人员跳出现有思维模式,基于实用性、经济性等多方面考虑,充分利用好现有办案设备,创新式地应用开源软件自行搭建同录环境,经业务部门办案人员基于真实案件多人多轮试用,各项指标均能达到高检院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该方案在使用现有办案专用便携式计算机的基础上,新购USB摄像头和三脚架等配件,应用免费开源软件实现录制。可根据硬件性能灵活设置录制参数,依照档案行业标准《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DA/T78—2019)要求,一般设置视频分辨率为1080P,采用H.264硬件编码,固定码率8Mbps,MP4格式封装。通过多画面合成可将全部参与听取意见人员包含在录制画面中。画面中还可显示听取意见地点,当前时间、案件信息等内容,其中实时显示当前时间最为困难,经过技术人员的不懈努力,翻查诸多技术文档后,最终通过HTML+JavaScript方式完美实现。

         

         

        在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基础功能后,黄石港区检察院还配置了18TB容量的小型网络存储服务器,在黄石地区率先实现了视频文件集中存储。存储服务器采用RAID 5磁盘冗余模式,定期对数据备份,确保录音录像数据的足够安全。通过在存储服务器上部署FTP服务、在终端上安装备份软件,可实现将录制视频定时自动或一键上传至存储服务器,根据访问权限在工作网计算机终端浏览播放,且不能执行数据删除操作。

         

         

        环境搭建好了,如何将其用好便成了关键所在。为确保每一名办案干警能熟练操作该套设备和软件,院技术人员先后组织了两场集中培训,对同录设备的使用方法、录播软件的配置过程、视频文件的上传步骤、同录拍摄画面取景、拍摄角度注意事项进行详细讲述,并针对前期试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了一一解答。

        目前,黄石港区检察院已为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配备6套专用同录设备,其中1套部署于办案区,5套为便携设备用于外出办案,包含网络存储设备仅花费1.7万余元,真正做到了“花小钱办大事”。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信息化、便捷化、规范化,用心保障 “镜头下办案”这一新常态,用科技推动办案、让科技赋能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