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洪湖市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荆州日报、洪湖电视台、洪湖市新闻中心、洪湖广播电台、洪湖市政府网、湖北手机报(洪湖)、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等多家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企业家代表,社区代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联、市经信局代表出席此次发布会。
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玉根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卫东通报了2016年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专项工作情况及成效,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令远介绍了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下一步思路与相关举措,批捕部负责人邓纯发布了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典型案例,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周红艳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围绕中央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根据最高检院《十八条意见》、湖北省院《鄂检十条》、荆州市院和本院《实施方案》,洪湖检察院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切实加大对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注重维护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治环境。截止11月,共查办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渎职犯罪案件1件1人,依法批准逮捕侵犯非公有制合法权益刑事犯罪案件32件43人,对涉嫌犯罪的非公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不捕7人,提起公诉7件7人,抗诉1件1人,开展侦查活动监督5件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件1人,建议侦查机关改变强制措施1件1人,受理涉及非公企业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