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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位置:恩施市检察院 > 通知公告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及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字号:      时间:2022-04-19      

         (招标编号:HBKFES2022-0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一、招标条件
         本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及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装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58642.19 元,招标人为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及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装修项目(详见设计图纸和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及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及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质要求:服务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服务商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服务商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服务商将被拒绝);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服务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服务商应作出承诺,否则服务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04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2 年 04 月 22 日 17 时 30 分获取方式: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硒都茶城 1 栋 1305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硒都茶城 1 栋 13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硒都茶城 1 栋 1305 室
        七、其他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及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装修项目(详见设计图纸和清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恩施市东风大道 54-1 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607268802 
         电子邮件:6175476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夔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硒都茶城 1 栋 1305 室
         联 系 人: 廖先生
         电 话: 15377219595
         电子邮件: 61754769@qq.com